各单位、各部门:
按照上级“关于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”的文件要求,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安排,学校要求各单位、各部门对管理使用的校舍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整改(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),并于2023年 11月22日12:00前填报完成“校舍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整改情况表”(详见附件2)。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gyzcglc@jzmu.edu.cn,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,加盖公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(办公楼235房间)。联系方式:曲攀:68759 曹亮:65550
附件:1、校舍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整改责任分工;
2、校舍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整改情况表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